房屋稅稅單未收到或遺失時,應如何補發?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稅稅單未收到或遺失時,應如何補發?

103年的房屋稅單已於日前開始寄發!民眾如果未收到稅單或稅單已遺失無法繳納時,可就近向稅務局或所在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稅單繳納稅款!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年5月份開徵之房屋稅單已經於4月21日委託郵局寄送給納稅義務人了。如果民眾因地址變更或其他因素遲未收到稅單,又或收到稅單後又遺失時,可利用電話、網路、傳真方式或直接至該局(總局或竹南分局)申請補發稅單,亦可就近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此外,如屬地址變更未收到稅單在申請補發稅單時,亦可一併申請變更通訊地址,以避免來年補單之困擾。 如有房屋稅疑問時請撥打該局電話:331900分機512~516或竹南分局電話:472215分機302~308有專人為您解答,亦可至該局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mlftax.gov.tw/。

更新日期:201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