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房屋可否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老舊房屋可否免徵房屋稅?

(臺中訊)民眾常有疑問,為什麼房屋老舊還要繳房屋稅,房屋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可以不必繳納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私有房屋需同時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現值在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以下者」等二個要件,始得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經過數十年的折舊後,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且沒有營業,作為住家使用者,才可以符合免徵房屋稅之規定。如果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但是房屋作營業及住家混合使用,其中營業用部分仍然要按其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至於住家用部分則可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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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