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房屋稅繳款書在開徵期間可跨縣市申請補單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房屋稅繳款書在開徵期間可跨縣市申請補單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3年房屋稅已經開徵,繳納期至5月31日止(今年順延至6月3日),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受罰。 稅務局特別提醒,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者,請儘快向該局或竹南分局及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也可撥打「電話語音系統服務專線」代表號02-27455880申請補發。另外為方便外縣市民眾補發房屋稅單,在6月3日前提供跨縣市補發當期房屋稅單,歡迎民眾善加利用。 稅務局溫馨叮嚀民眾:如期繳納A好康!只要於103年6月3日前繳納103年房屋稅者,還可參加『如期繳稅抽好禮活動』,獎品有50吋液晶電視、平板電腦、行車紀錄器、自行車及行動電源等豐富好禮喔!   撰寫人:徐瑞美 聯絡電話:331900轉731

更新日期:201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