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健全方案相關配套措施三讀通過
(臺中訊)為健全國家財政及改善所得分配,財政部於今(103)年初推出「財政健全方案」,並於日前三讀通過「所得稅」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此次通過的修正條文,主要可分為加稅及減稅2部分。以加稅面來說,銀行業及保險業營業稅率從2%恢復至5%,兩稅合一制度「完全設算扣抵制」修正為「部分設算扣抵制」。同時所得淨額高的富人也在本次加稅行列之中。綜所稅率級距自現行5級調至6級,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者,適用45%的稅率。
減稅部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個人標準扣除額從7.9萬,提高至9萬元,有配偶者從15.8萬提高至18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皆由10.8萬提高至12.8萬。
該局表示,本次修正法案主要是為建立「回饋稅制度」,讓高所得者回饋社會,使大多數人受益,進而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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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
項次
現行規定
修正規定
1
課稅級距5級:5%、12%、20%、30%、40%。
課稅級距6級:5%、12%、20%、30%、40%、45%。
2
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者稅率:40%。
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者稅率:45%。
3
個人標準扣除額:7.9萬。
個人標準扣除額: 9萬。
4
有配偶之標準扣除額:15.8萬。
有配偶之標準扣除額:18萬。
5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8萬。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萬。
6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0.8萬。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萬。
7
兩稅合一「完全設算扣抵制」
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項次
現行規定
修正規定
1
銀行業及保險業營業稅率:2%。
銀行業及保險業營業稅率:5%。
2
金融業營業稅收撥入金融特別準備金。
民國114年起,金融業營業稅收全數繳回國庫。
更新日期:201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