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健全方案相關配套措施三讀通過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健全方案相關配套措施三讀通過

(臺中訊)為健全國家財政及改善所得分配,財政部於今(103)年初推出「財政健全方案」,並於日前三讀通過「所得稅」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此次通過的修正條文,主要可分為加稅及減稅2部分。以加稅面來說,銀行業及保險業營業稅率從2%恢復至5%,兩稅合一制度「完全設算扣抵制」修正為「部分設算扣抵制」。同時所得淨額高的富人也在本次加稅行列之中。綜所稅率級距自現行5級調至6級,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者,適用45%的稅率。

  減稅部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個人標準扣除額從7.9萬,提高至9萬元,有配偶者從15.8萬提高至18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皆由10.8萬提高至12.8萬。

  該局表示,本次修正法案主要是為建立「回饋稅制度」,讓高所得者回饋社會,使大多數人受益,進而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動力。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您撥打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該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綜合所得稅

項次

現行規定

修正規定

1

課稅級距5級:5%、12%、20%、30%、40%。

課稅級距6級:5%、12%、20%、30%、40%、45%

2

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者稅率:40%。

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者稅率:45%

3

個人標準扣除額:7.9萬。

個人標準扣除額: 9

4

有配偶之標準扣除額:15.8萬。

有配偶之標準扣除額:18萬

5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8萬。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萬

6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0.8萬。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萬

7

兩稅合一「完全設算扣抵制」

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項次

現行規定

修正規定

1

銀行業及保險業營業稅率:2%。

銀行業及保險業營業稅率:5%。

2

金融業營業稅收撥入金融特別準備金。

民國114年起,金融業營業稅收全數繳回國庫。

更新日期:201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