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對記存土地增值稅案件展開清查作業!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6月1日起對記存土地增值稅案件展開清查作業!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自6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將對企業或金融機構因併購移轉土地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之案件實施清查作業。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依企業併購法規定因收購記存土地增值稅後,被收購公司於收購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日起3年內,轉讓該對價取得之股份致持有股份低於原收購取得對價之65%時,被收購公司應補繳記存之土地增值稅;該補繳稅款未繳清者,應由收購公司負責代繳。另外,經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土地,嗣後因信託契約,由委託人移轉予受託人,該移轉行為屬再移轉,委託人應繳納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5至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