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局與私人所訂之分割契約書,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14/05/08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國有財產局與私人所訂之分割契約書,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國有財產局與私人因分割共有不動產,所簽訂之分割協議書,國有財產局因分割取得持分部分,依法可免貼印花稅票。至於私人依分割取得之部分,則應按金額千分之ㄧ貼用印花稅票。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pttb.gov.tw/查詢相關訊息,或歡迎來電08-7338086分機322洽詢。更新日期:201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