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稅籍即日起展開全面清查工作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娛樂稅稅籍即日起展開全面清查工作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自103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辦理娛樂稅稅籍全面清查,清查範圍包含已辦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及應辦未辦娛樂稅代徵手續之營業人。 地方稅務局指出,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皆屬娛樂稅法課稅範圍,如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電動玩具、網際遊戲、餐廳及汽車旅館附設卡拉OK、KTV、MTV……等,其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均應課徵娛樂稅。另外,小吃店、飲酒店、PUB、餐廳及汽車旅館等場所附設卡拉OK等娛樂設備,為視聽中心之ㄧ種,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雖未額外收費,仍應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課徵娛樂稅。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注意,如有該項設備而尚未辦理營業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者,請儘速向該局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一旦經查獲,除依娛樂稅法第12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外;如有漏稅額者,尚須按應納稅額處5至10倍之罰鍰,兩者擇一從重處罰。納稅人如對娛樂稅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8226121分機13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