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房屋稅將於103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6月3日截止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房屋稅將於103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6月3日截止

(臺中訊) 今年房屋稅將於103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因適逢5月31日為星期六,依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故本年度繳納期限為6月3日。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已於近日寄出,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本期開徵之房屋稅係徵收102年7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之房屋稅額。納稅義務人接到房屋稅繳款書若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可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查詢或申請補發。 

    該局進一步指出,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有多種繳納方式供民眾選擇,可利用現金繳納、便利商店繳納,信用卡繳納、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等方式繳納房屋稅稅款。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呼籲,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03年5月31日)要在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以備提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提供大安區、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之地方稅稅務服務,轄區內民眾對於房屋稅之申辦如有疑義,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按301分機轉接第三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