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的車主,請留意存款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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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的車主,請留意存款餘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份開徵,民眾如有利用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須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03年4月30日前,在帳戶內預留應繳稅款,俾利5月2日辦理扣款手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尚未辦理自動轉帳扣繳,可填寫繳款書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後寄回該局辦理,將自明年開始適用轉帳繳稅。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7。

更新日期:201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