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記得向稅務局申辦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繼承房屋,記得向稅務局申辦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辦完遺產稅申報取得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如有繼承房屋時,記得要向稅務局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喔!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繼承取得房屋時,在向國稅局辦完遺產稅申報取得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要記得檢附遺產稅繳(免)稅證明書、遺產分割協議書及繼承系統表等文件向稅務局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如未申請房屋稅納稅人名義變更,該房屋之稅籍仍將維持為原登記之納稅人或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的共有狀態。 稅務局提醒民眾,繼承房屋尤其是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時,請務必向稅務局申請變更納稅人名義,以避免產生納稅人名義與實際不符之情形發生,而影響自己的權益。

更新日期:20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