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徵房屋稅通知書,提醒您免予繳納房屋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免徵房屋稅通知書,提醒您免予繳納房屋稅!

每年5月時都會收到稅務局寄發之房屋稅繳款書,為什麼今年收到的卻是免徵房屋稅通知書呢?是否只要是收到這種通知書的房屋即代表本年度的房屋稅即不用繳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本年房屋稅開徵除針對應納稅之房屋寄發繳款書通知民眾依限繳納外,並特別針對作住家用之房屋,其102年應稅,而103年因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開始免徵房屋稅者,寄發免徵房屋稅通知書,通知納稅義務人,所有房屋因符合免稅規定而免予繳納房屋稅。故收到此類通知書者,請不要再向該局反應未收到稅單而要求補發。 稅務局特別提醒收到免徵房屋稅通知書的民眾們,按規定只有作住家用的房屋並且現值在10萬元以下時才可免徵房屋稅,如該房屋經查獲變更為非住家使用時,其變更部分之面積,仍應按規定課徵房屋稅。 如有房屋稅疑問時請撥打該局電話:331900分機512~516或竹南分局電話:472215分機302~308有專人為您解答,亦可至該局網站查詢,網址為http://www.mlftax.gov.tw/。

更新日期:20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