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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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

(臺北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5月申報期將屆,特別整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提供民眾報稅參考:

一、免稅額:每人全年85,000元;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暨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每人每年127,5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單身扣除79,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8,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8,000元為限。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8,000元。

五、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

級別

102年度應納稅額=綜合所得稅淨額 × 稅率-累進差額

0~520,000 

× 5%-0

520,001~1,170,000

× 12%-36,400

1,170,001~2,350,000

× 20%-130,000

2,350,001~4,400,000

× 30%-365,000

4,400,001以上

× 40%-805,000

 

民眾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提供之網頁電話免費服務,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蔡佳吟,電話:04-23051111轉2214)

更新日期:201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