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
(臺北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5月申報期將屆,特別整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提供民眾報稅參考:
一、免稅額:每人全年85,000元;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暨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每人每年127,5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單身扣除79,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8,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8,000元為限。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08,000元。
五、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
級別
102年度應納稅額=綜合所得稅淨額 × 稅率-累進差額
一
0~520,000
× 5%-0
二
520,001~1,170,000
× 12%-36,400
三
1,170,001~2,350,000
× 20%-130,000
四
2,350,001~4,400,000
× 30%-365,000
五
4,400,001以上
× 40%-805,000
民眾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提供之網頁電話免費服務,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蔡佳吟,電話:04-23051111轉2214)
更新日期:201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