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完納房屋稅的違章建築仍非屬合法房屋!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依法完納房屋稅的違章建築仍非屬合法房屋!

民眾經常認為違章建築房屋,已設立房屋稅籍繳納房屋稅後,即成為合法的房屋不會被拆除,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

稅務局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只要是房屋不論是合法或違章都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而繳納房屋稅僅屬於納稅義務的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或變更使用之情形,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房屋稅籍,否則發生漏稅者,除了補繳稅額外還需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如果您對房屋稅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