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土地給私立學校可免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捐贈土地給私立學校可免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住在大甲區的蘇先生詢問有一塊土地想要贈與給私立學校,請問是否免徵土地增值稅?申請時需準備什麼文件?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1規定:「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但以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為限:一、受贈人為財團法人。二、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三、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所謂依法設立私立學校,指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經主管教育主管行政機關許可設立之各級、各類學校。因此幼稚園其核准設立係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非依「私立學校法」,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

  此外,該局提醒民眾,贈與土地給私立學校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應檢附主管教育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證明文件、捐贈文書、法人登記證書、法人章程及當事人出示捐贈人未因捐贈土地以任何方式取得利益之文書。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任何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洽沙鹿分局第二股04-26624146分機20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