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起擴大土增稅網路申報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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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起擴大土增稅網路申報適用範圍!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准予記存、社會福利事業或私立學

校受贈土地免稅、判決或和解、合併或共有土地分割案件,

自103年起可用網路申報土增稅。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上述案件應於傳輸成功後5日內,

將證明文件(如表列)以電子檔傳送、郵寄、傳真或逕送本局

或所屬分局審查,自申報日起逾15日未補件者,准予記存、

社會福利事業或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稅案件,先按一般用地

稅率核課;判決或和解、合併或共有土地分割案件,則逕予

註銷申報案。

   基隆市稅務局呼籲,利用電子申報土地增值稅之義務人

及權利人因故解除契約時,可至地方稅電子申報作業入口網

申請撤回(銷),並於傳輸成功後5日內將雙方解除契約同

意書、契約書正本及繳款書等有關文件送本局或所屬分局審

查;自申請撤回(銷)日起逾15日未補件者,則逕行註銷

撤回(銷)申請案。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

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5至718,將有

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更新日期:201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