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應退還稅款可採直撥退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娛樂稅應退還稅款可採直撥退稅!

   ( 苗栗訊)娛樂稅業者重複繳納娛樂稅、金融機構誤收代徵娛樂稅1%的獎勵金及滯納金時,稅務局會主動辦理重、溢繳娛樂稅退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重、溢繳娛樂稅時,業者僅需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存摺影本申請直撥退稅,退稅款即可直接撥入該帳戶。若商號名稱及負責人無異動,日後娛樂稅如有重、溢繳稅款時,亦會主動撥入該帳戶,毋需再次申請,快速、便捷又安全。 如您對娛樂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者,請洽該局或竹南分局查詢。查詢電話稅務局:037-331900轉622,竹南分局:037-472215轉503。 連絡人:楊慧英 聯絡電話:037-331900,分機622  

更新日期:201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