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之退稅支票,在金融機構未開立帳戶,如何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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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之退稅支票,在金融機構未開立帳戶,如何兌領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退稅 支票3000元以上一律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如收到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之退稅支票,卻無金融機構帳戶,基於便民原則,退稅金額未達新臺幣50萬元者,納稅人可檢附支票及申請書,向稅務局申請註銷該退稅支票原有「平行線」或「禁止背書轉讓」戳記, 以方便?領;另外新臺幣50萬元以上之退稅支票,應至銀行或郵局開戶存入後兌領。 民眾如仍有疑問,請撥打電話037-331900分機733 轉聯絡人黃湘蓉或至稅務局洽詢。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