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及植牙等醫療院所如有自費收入請記得申報,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醫美及植牙等醫療院所如有自費收入請記得申報,以免受罰!

「微整形」正夯,民眾到醫美及牙醫診所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雷射美白或植牙等自費美容的情形愈來愈普遍,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醫療院所記得申報非屬健保給付之自費收入,以免遭補稅處罰。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一般醫療院所執業收入,除健保給付及部分負擔項目外,尚有自費就診之收入,如皮膚科診所雷射去斑、美白及牙醫診所植牙、鑲牙等自費項目之收入,醫療院所對於健保給付之收入,尚能依健保局開立之扣繳憑單據實申報,但卻常有漏報非屬健保給付自費收入之情形。此種情況若經國稅局查獲屬實,除補徵所漏稅款外,將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南區國稅局籲請醫療院所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發現有短漏報自費收入情形者,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自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則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免罰規定,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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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總編號:10205-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