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未收到今年期房屋稅繳款書,可利用網路、電話或逕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各分局申請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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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收到今年期房屋稅繳款書,可利用網路、電話或逕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各分局申請補單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102年期房屋稅開徵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若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可透過網際網路、電話或逕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單。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如果房屋坐落在臺中市,未收到今年房屋稅繳款書,可透過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線上申請,或撥打客服中心專線(04)22585000補發,亦可逕洽所轄各分局現場申請補發。該分局特別提醒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因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每逾期2天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另外,已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代繳者,請務必於5月31日24時前,在轉帳帳戶預留足額存款,以便屆時扣款之用。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