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請記得申報停止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拆除,請記得申報停止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遇有焚燬、坍塌或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在未重建完成期間內,可申報停止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倘有民眾遭逢重大災害致房屋焚燬、坍塌案件,該局會藉由新聞報導或消防局通報機制,即時派員勘查主動辦理減免房屋稅,以加強便民服務。但倘係民眾自行拆除改建房屋時,地方稅務局未必知道訊息。因此,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如已全部拆除新建,仍應即時申報,經該局勘查屬實後,在未重建完成期間內,可停止課徵房屋稅,另外因拆除而面積減少也可重新核算課稅面積,以免多繳稅款!如果納稅人對房屋稅核課有疑問,可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詢問,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