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多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請大家多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將於102年5月1日正式展開,請民眾多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辦理網路申報!
該局說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即將開始,以往利用自然人憑證辦理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請注意,憑證的使用期限為5年,可於到期前60天至有效期屆滿後3年內(免費申請展延3年),並以下列2種方式辦理展期:
1、線上申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moica.nat.gov.tw)憑證作業/憑證展期頁面下載展期程式線上展期。
2、臨櫃展期:用戶攜帶國民身分證與自然人憑證IC卡親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展期。(自然人憑證如已展期1次,且期限亦將屆滿者,則須重新申辦。)
該局指出,利用自然人憑證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以透過網路下載課稅年度「本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滿20歲且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子女,及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之直系尊親屬」之稅籍、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免除往返國稅局查調、申報之勞煩,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