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高級住宅仍加價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2年高級住宅仍加價課徵房屋稅

[臺北市訊]為真實反映高級住宅應有的房屋評價及促進租稅負擔合理化,臺北市稅捐處102年仍對於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經統計,今年高級住宅有158棟,3,218戶,較101年高級住宅增加21棟,333戶,高級住宅房屋稅稅收由3.8億元增至4.3億元。

該處說明,房屋稅是房屋現值乘以稅率,而房屋現值係由稽徵機關依據各直轄市、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重新評定1次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耐用年數、折舊率,及街路等級調整率等標準核計。為覈實反映臺北市高級住宅與一般房屋評價標準之差別,以符合量能課稅,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0年常會審議通過,自100年7月起實施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

該處強調,為符合租稅公平正義,對高級住宅加價課稅,係針對高價房屋所有者加重課徵其房屋稅,所以,對一般民眾的房屋稅負擔並無影響。納稅義務人對於房屋稅繳納如有疑義,可向該處經辦人查詢或撥打電話23949211轉181、18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也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各分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