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不必親自跑,金融機構可代勞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繳稅不必親自跑,金融機構可代勞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因遷址而沒有收到稅單,向該處申請補發繳款書,或因工作忙碌忘記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因此呼籲民眾可申辦轉帳納稅,如此一來,既不會擔心漏未收到稅單或忘記繳納,也可避免因逾期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

該處進一步說明,所謂約定轉帳納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等金融機構所開立的帳戶,於繳納期限最後1日,透過轉帳方式繳納稅款,該處會於稅款開徵前寄送轉帳納稅通知,並於扣款成功後寄送轉帳繳納證明,簡單又安全。

該處特別提醒尚未辦理約定轉帳納稅的民眾,可至該處及其所屬分處索取「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或使用定期開徵(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繳款書所附之約定書,依式填妥相關資料並加蓋存款人印鑑章,免貼郵票寄回該處(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1樓)即完成轉帳納稅的申請,省時又方便,惟轉帳納稅於稅款開徵2個月前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