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措施者,請利用多元繳稅管道,可輕鬆完成結算申報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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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措施者,請利用多元繳稅管道,可輕鬆完成結算申報手續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今(102)年進入第3年,貼心便民的服務頗獲民眾好評。今年除針對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內容單純案件,賡續提供101年度稅額試算服務外,並擴大服務對象至符合一定條件且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已向國稅局申請適用101年度稅額試算服務之首次申報納稅義務人。各地區國稅局將主動於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繳款書等相關表單,納稅義務人只要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回復確認試算內容或繳納稅款後,即完成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手續。

該局指出,符合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稅額試算通知書後,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為繳稅案件,僅須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稅額」,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繳納,即可完成申報手續。繳納方式與目前一般結算申報之繳納方式相同,除可持稅額試算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至各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也可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繳納稅款;稅額在2萬元以下的民眾,更可就近到有代收稅款的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營業門市以現金繳納,方便、安全又省時,更可輕鬆完成結算申報手續。

該局進一步表示,本項服務作業係便民措施,國稅局所寄發之稅額試算通知書非屬稅額核定處分,納稅義務人如不同意稅額試算通知書之記載內容,請自行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免依該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繳納或回復確認。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國稅局不會以簡訊或電話通知納稅人前往提款機轉帳納稅,請民眾小心提防,以免受騙。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戴昭杰,電話:04-23051111轉8312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 點選網頁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