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之退稅案件,請多利用指定帳戶辦理轉帳退稅,既安全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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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之退稅案件,請多利用指定帳戶辦理轉帳退稅,既安全又便利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本(102)年5月1日開始受理,為加強便民服務,各地區國稅局將賡續提供101年度稅額試算服務,並於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等相關表單,納稅義務人只要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回復確認或繳納稅款後,即完成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手續。稅額試算服務如屬退稅案件,請納稅義務人多利用指定帳戶辦理轉帳退稅,既安全又便利。

該局指出,今年符合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案件全國總計309萬餘件,其中退稅案件計116萬餘件。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稅額試算通知書後,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為退稅案件,請多利用帳戶轉帳退稅,並於法定申報期限(5月31日)前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確認(含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電話語音沿用納稅人本人前一年度存款帳戶直撥退稅)或於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書面回復,即可於7月底前收到退稅款。

該局進一步表示,符合稅額試算服務之退稅案件,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所指定之存款帳戶內,並於撥付成功後另寄送「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通知受退稅人,不僅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也可免除至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憑單的麻煩及舟車勞頓。

該局特別呼籲,想在7月底前領到退稅款的民眾,請多加利用網路線上確認回復,並於稅額試算確認時,選擇「轉帳退稅」,輸入通知書內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扶養親屬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資料後確認上傳,即可輕鬆完成結算申報手續;國稅局將於七月底前將退稅款撥入該指定帳戶,民眾除可提早領到退稅款外,也無須到金融機構兌領退稅,且不用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退稅憑單或被冒領或遺失情形,既安全便利,又可節省時間。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鄭智仁,電話:04-23051111轉831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 點選網頁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