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憑證委託他人代貼如有違章其責任仍由納稅義務人擔負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應稅憑證委託他人代貼如有違章其責任仍由納稅義務人擔負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印花稅納稅憑證如有違章情事不論其自貼抑或委託他人代貼,其責任均應由法定納稅義務人擔負。領款憑單未經收款人簽章,祇有付款人付訖戳印,當不認定為收款人所立之憑證,自不應認為漏稅,處罰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