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市稅處自5月1日起展開社福事業及私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清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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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北市稅處自5月1日起展開社福事業及私校受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清查作業

為防杜土地所有權人假藉捐贈之名,逃漏土地增值稅,臺北市稅捐處自102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將會同社會福利事業主管機關或各級學校主管教育機關及地政機關人員,成立檢查小組,針對社福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且核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之用地展開清查。

該處說明,依稅法規定,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1)受贈人為財團法人。(2)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3)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該處進一步說明,針對此類免徵土地增值稅案件,該處每年均會進行清查。本次清查重點如下:(1)土地有無按捐贈目的使用。(2)有無違反各該事業設立宗旨。(3)土地收益是否全部用於各該事業。(4)捐贈人有無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5)法人章程有無修正等,如有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土地稅法第55條之1規定,追補原免繳土地增值稅並處2倍之罰鍰。

如需更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或上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tpctax.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