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上的投遞地址,是稅單送達處所,不一定是課稅標的土地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稅單上的投遞地址,是稅單送達處所,不一定是課稅標的土地

近日有納稅人林君臨櫃補發去年未繳納之地價稅繳款書,發現繳款書上投遞地址為臺南市永康區,因其沒有永康區之土地,質疑該稅單的正確性? 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表示,林君所看到地價稅單上書寫著台南市永康區地址係為稅單投遞地址,亦即稅單送達處所,並非課稅標的,正確的課稅標的填寫在課稅土地欄,經向林君詳加說明後,原來林君通訊地址已變更為北區,未向本局申請投遞地址變更,至無法如期收到繳款書。 稅務局提醒您,如果您的通訊地址已變更,只要以電話向該局申請,或填寫稅單上的地址變更欄寄回稅務局,就會更正稅籍資料,日後稅單即會按新址投遞,非常簡單方便!且不致延誤收稅單,而產生逾期可能被罰滯納金的問題,如果納稅人仍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客服專線:2119611即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