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核減房屋稅條件者可申請減免,有哪些情形符合簡陋房屋的認定要件。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符合核減房屋稅條件者可申請減免,有哪些情形符合簡陋房屋的認定要件。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您的房屋是否有符合核減房屋稅的條件呢?
告訴您一個節稅訊息,您的房屋具以下三項者,即符合簡陋房屋條件,可按該房屋所適用之標準單價之七成核計,如具有四項者按六成核計,具有五項者按五成核計,具有六項者按四成核計,具有七項者按三成核計。

(一)高度未達2.5公尺。

(二)無天花板(鋼骨造、鋼鐵造、木、石、磚造及土、竹造之房屋適用)。

(三)地板為泥土、石灰三合土或水泥地。

(四)無窗戶或窗戶為簡陋框窗。

(五)無衛生設備。

(六)無內牆或內牆為粗造紅磚面(內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二分之一者,視為有內牆)。

(七)無牆壁。

地方稅務局提醒您如有符合上述規定者,可向本局總、分局申請核減房屋稅,以減輕您的稅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