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對欠稅人的特別叮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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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對欠稅人的特別叮嚀

(苗栗訊)欠稅人注意了,稅務局積極催欠及透過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共同合作,102年1、2月分別 徵起1千8百餘萬及1千4百餘萬元。稅務局提醒欠稅人,繳稅一再拖延,除增加滯納金負擔外,該局已成立追欠小組,會對欠稅人相關財產、所得移送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表示,依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不動產所產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當欠稅人的財產遭債權人聲請法院(含行政執行分署)拍賣,如有欠繳稅款,法院(含行政執行分署)會將欠稅款列入債權分配,於拍賣後,拍定之價額仍不足清償所積欠之稅款,該稅款仍會向欠稅人繼續催繳,欠稅人並不會因財產被拍賣,免除應繳納稅款的義務。 另外對於欠稅人未依限繳納之欠稅,稅務局亦會透過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欠稅人之薪資及存款,以抵繳所欠稅捐。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核對內容無誤後,請儘速繳納,避免因欠繳稅款而被加徵滯金後移送強制執行,得不償失。    若想進一步了解欠稅執行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該局法務科(電話:331900轉831~833)。 聯絡人:稅務局法務科  黃煜然 電  話:331900轉831 傳  真:350890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