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內裝置中央空調及電梯設備將使房屋稅增加,並非變相課徵奢侈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建物內裝置中央空調及電梯設備將使房屋稅增加,並非變相課徵奢侈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日前有民眾質疑,家中房屋裝置電梯設備致房屋稅增加,是不是政府變相課徵奢侈稅的緣故?

恒春分局進一步表示:建物內有中央空調系統、電扶梯及電梯等設備均能夠增加居住之舒適度及建物使用價值,依據屏東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之規定,國際觀光旅館、百貨公司、大型商場、影劇院、遊藝場所、及10層樓以上房屋有中央空調系統者,應按適用之標準單價另予加價百分之五,有電扶梯者每部加價百分之二;另房屋中設有電梯設備者,則係依電梯規格、速度、載客人數、停階數等按電梯設備工程費概算表所列標準加價。
  該分局指出,這些應加價項目一直都已包含在房屋稅裡,與財政部日前針對炒房研議課徵之奢侈稅所訂「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並無相關,亦非變相課徵奢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