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納稅好Easy,輕鬆繳稅真Happy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轉帳納稅好Easy,輕鬆繳稅真Happy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

該處進一步說明,常有民眾因遷址而沒有收到稅單,向該處申請補發繳款書,或因工作忙碌忘記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因此呼籲民眾多加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所開立的帳戶,辦理約定轉帳納稅,只要填妥「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並加蓋存款人印鑑章即可,屆時民眾只需在繳納期限最後一天,於辦理轉帳納稅的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就可順利完成稅款繳納,簡單又輕鬆。

   該處特別指出,辦理委託轉帳納稅的地方稅有定期開徵之稅目有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房屋稅3種,只要申辦1次,若無變動者,免再逐年申辦,既方便、安全而且不用手續費,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