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放投籃機、電動玩具、搖搖馬、娃娃選物販賣機之娛樂設施,應依規定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擺放投籃機、電動玩具、搖搖馬、娃娃選物販賣機之娛樂設施,應依規定課徵娛樂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業者於大賣場、黃昏市場、夜市、連鎖超市、藥局或診所騎樓等場所,擺放投籃機、電動玩具、搖搖馬、娃娃選物販賣機等娛樂設施供人娛樂,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娛樂稅課徵對象。

稅務局特別提醒業者,依娛樂稅法第7條規定,應於開業前向轄內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倘疏於辦理登記而經查獲,除應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外,並補徵其漏稅額,且按漏稅額處5至10倍之罰鍰,業者請勿輕忽,以維自身權益!。民眾如仍有任何地方稅疑義,請洽稅務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